四、综合治理煤与瓦斯突出区域
, ,
依据全国瓦斯地质图及相关资料,对于受构造挤压、剪切作用极为强烈,Ⅲ、Ⅳ、Ⅴ类构造煤普遍发育,且厚度占煤层厚度一半以上或成层发育的突出煤层的构造单元,划定为煤与瓦斯严重突出区。如荥巩、登封等煤田(矿区)的突出煤层(表4-4)。除此之外的煤田(矿区)突出煤层,划定为煤与瓦斯突出区。如阳泉、晋城等煤田(矿区)(表4-5)。
表4-4 煤与瓦斯严重突出矿区
|
重点区域 |
平均瓦斯含
量(m3/t) |
构造复杂
程度 |
构造煤发育
情况 |
煤层群或单一煤层开采 |
1 |
荥巩煤田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2 |
登封煤田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3 |
新密煤田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4 |
涟邵煤田突出煤层区 |
11.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5 |
白沙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6 |
梅田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7 |
南桐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8 |
天府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9 |
中梁山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0 |
松藻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1 |
芙蓉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2 |
乐平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3 |
英岗岭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4 |
丰城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5 |
赣南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6 |
六枝矿区突出煤层区 |
13.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7 |
水城矿区突出煤层区 |
12.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8 |
织金矿区突出煤层区 |
13.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19 |
桐梓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20 |
林东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21 |
淮南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22 |
焦作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23 |
宿县矿区东部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24 |
北票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极为复杂 |
普遍发育 |
煤层群 |
表4-5 煤与瓦斯突出矿区
|
重点区域 |
平均瓦斯含量(m3/t) |
构造复
杂程度 |
构造煤发
育情况 |
煤层群或单
一煤层开采 |
1 |
阳泉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煤层群 |
2 |
晋城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一般 |
一般 |
单一煤层为主 |
3 |
沁水煤田中的突出矿井 |
10.0以上 |
一般 |
一般 |
单一煤层为主 |
4 |
宿县矿区西部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5 |
临涣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6 |
平顶山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7 |
安阳-鹤壁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8 |
开滦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9 |
峰峰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10 |
邯郸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11 |
下花园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12 |
承德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13 |
包头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14 |
韩城矿区突出煤层区 |
11.0以上 |
复杂 |
较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15 |
铜川-焦坪煤油气共生区 |
8.0以上 |
较复杂 |
一般 |
煤层群 |
16 |
彬长矿区煤油气共生区 |
8.0以上 |
较复杂 |
一般 |
煤层群 |
17 |
黄陵矿区煤油气共生区 |
8.0以上 |
较复杂 |
一般 |
煤层群 |
18 |
石炭井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19 |
石嘴山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20 |
乌海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煤层群 |
21 |
桌子山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煤层群 |
22 |
靖远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较复杂 |
较发育 |
煤层群 |
23 |
通化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24 |
红阳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单一煤层为主 |
25 |
阜新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26 |
抚顺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27 |
鸡西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28 |
鹤岗矿区突出煤层区 |
8.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29 |
七台河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30 |
萍乡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31 |
盘江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32 |
攀枝花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33 |
红茂矿区突出煤层区 |
9.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34 |
恩洪矿区突出煤层区 |
10.0以上 |
复杂 |
发育 |
煤层群 |
煤与瓦斯严重突出区内的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地面煤层气抽采和井下瓦斯抽采相结合,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强化防突措施,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兆帕以下,各项指标达到煤层无突出危险后,方可生产。
煤与瓦斯突出区内的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地面煤层气抽采和井下瓦斯抽采相结合,采取合理的防突措施,使突出煤层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及各项指标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的煤层无突出危险后,方可生产。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严禁新建小煤矿,对不具备条件的现有小煤矿予以清理整顿,依托有瓦斯治理经验、技术和管理基础的大型煤炭企业,实施资源整合、联合改造或委托其管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五、推进自主创新
(一)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科技攻关
1、开展煤层气高渗富集理论及高渗富集区预测技术研究。主要内容是:煤层的有机质热演化史及煤层气生成机理,煤层的储集机理和煤层储集特征及其演化历史,煤层气的保存历程与保存条件,煤层气赋存与富集机理,煤层气高渗富集规律,煤层气高渗富集区预测理论与预测技术等。
2、煤矿瓦斯赋存流动基本参数的测定原理与方法研究。主要内容是:煤层原始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透气性、节理裂隙发育情况,煤层含水状态,地下水运移对瓦斯抽采的影响,煤层强度对钻进影响等主要参数,对测定的方法、技术和装备进行比较分析。
3、煤矿瓦斯灾害的基础研究项目。主要内容是:煤矿重大灾害事故致因机理及动力学演化过程,采动裂隙场时空演化与瓦斯流动场耦合效应,煤矿瓦斯动力灾害演化机制及地球物理响应规律,瓦斯煤尘爆炸动力学演化及预防机制等。
4、开展先采气、后采煤理论与配套技术研究。主要内容是:煤炭资源与煤层气资源开采的时空配置关系;煤层气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的相互作用;煤层气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的配套技术;先采气、后采煤最佳开发模式;煤与瓦斯共采技术,包括低透气性煤层采动煤岩移动卸压抽采瓦斯技术、原始煤层强化抽采瓦斯技术、采空区瓦斯抽采技术。
5、开展瓦斯钻采、煤层气钻采工艺与增产技术研究。主要内容是:井下履带行走式大直径长钻孔机及定向钻进工艺;构造发育的软煤层和顶板软岩层的瓦斯抽采钻机及钻进护孔技术;煤层气水平井增产机理与数学模型;煤层气水平井钻进过程中的地质导向设备研发及测量技术;煤层气多分支水平井钻采工艺;煤层气水平井增产技术等。
6、矿井瓦斯灾害预警与控制技术研究。主要内容是:以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为主的瓦斯灾害预警智能化系统及相关技术研究;瓦斯灾害预测预报新技术与装备研究;矿井高可靠性宽带快速传输综合监控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与装备研究;煤矿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研究等。
7.瓦斯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主要内容是:煤层气高效储运技术研究,主要研究常温中低压瓦斯液化技术、高效ANG技术、甲烷水化物储运技术;热电冷联供与矿井降温技术,主要研究热电冷联供瓦斯发电配套技术及设备国产化;低浓度瓦斯与煤混燃发电技术;低浓度瓦斯安全输送与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矿井风排瓦斯的工业锅炉助燃技术;瓦斯提纯技术和煤层气化工技术等研究。
(二)重点推广应用的技术和装备
1、地面抽采。主要有:多分支水平井钻进技术,欠平衡钻井技术,地面垂直井压裂增高煤层渗透率和扩大高渗透率面积的技术、排水抽采技术、煤层气井压裂裂缝监测技术、煤层气测井技术、煤层气绳索取芯技术等。
2、井下抽采。主要有:原始煤层的顺煤层长钻孔施工、深孔控制预裂爆破提高煤层渗透性技术、石门揭煤预抽煤层瓦斯技术、全液压钻机和大功率移动泵等;采动卸压区抽采瓦斯技术、开采保护层区域治理瓦斯技术;采空区抽采技术,岩石水平长钻孔施工技术。
3、瓦斯利用。主要有:民用瓦斯燃气技术与器具;中低压供气热水和蒸汽瓦斯锅炉应用技术与装备;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技术与装备等。
六、建设煤层气长输管网
统筹规划煤层气管线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主要煤层气输气管道10条,线路全长1441公里,设计总输气能力65亿立方米(表4-6)。
表4-6 长输管道建设规划
编号 |
规划管线(起点-终点) |
管径(mm) |
长度(Km) |
压力(MP) |
输气能力(亿m3) |
投资(亿元) |
建设时间 |
1 |
沁水-晋城 |
508 |
51 |
4 |
8 |
1.4 |
2006年 |
2 |
端氏-晋城-博爱-(接豫北支线) |
426 |
120 |
6 |
10 |
2.88 |
2006年 |
3 |
端氏-长治-林州-安阳-邯郸 |
426 |
245 |
6 |
10 |
5.88 |
* |
4 |
松藻-重庆 |
400 |
175 |
1.47 |
2.3 |
2.1 |
2006年 |
5 |
韩城-侯马-临汾 |
325 |
180 |
4 |
5 |
3.96 |
* |
6 |
大宁-吉县-临汾-霍州 |
325 |
240 |
4 |
5 |
5.28 |
* |
7 |
宁武-原平-大盂-太原-寿阳-阳泉 |
325 |
300 |
4 |
5 |
6.6 |
* |
8 |
三交-陕京2线 |
219 |
70 |
11 |
5 |
1.4 |
2007年 |
9 |
端氏-八甲口(接西气东输管线) |
426 |
40 |
15 |
10 |
0.96 |
2008年 |
10 |
保德-陕京线 |
325 |
20 |
7 |
5 |
0.44 |
2008年 |
合计 |
|
1441 |
|
65.3 |
30.9 |
|
*:视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进一步论证
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与对策
一、可能对环境的影响 (一)地面抽采 煤层气井、集输站场等施工期间,污染主要来自噪声、扬尘、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机械和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场地平整、管沟开挖、施工机械车辆、人员活动等会造成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固体废弃物产生数量不大,经过妥善处理,不会对土壤、植被等环境因素产生破坏性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煤层气抽采期间,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站场排放的烟气,清管作业及放空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碳;水污染物来自站场排放的少量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煤层气生产试验井所产出的废水化验资料,COD42.34毫克/升,悬浮物30毫克/升,硫化物0.10毫克/升,PH值8.64,氨氮1.419毫克/升,生产废水各项指标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NH3—N和细菌。站场部分设备运转会产生震动和噪声。 (二)井下抽采 煤层气(煤矿瓦斯)井下抽采装置、地面煤层气(煤矿瓦斯)处理场站及储气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期间,施工时也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煤矿区的煤层气(煤矿瓦斯)井下抽采将会大大降低煤矿内的甲烷含量,减少瓦斯事故发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但集输场站与地面煤层气集输场站一样,也存在一定的环境影响。 (三)管线输送 煤层气(煤矿瓦斯)输送管线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最主要的是生态环境影响。其中包括噪声、污水、扬尘、固体废弃物对土壤、植被、生物及生态系统造成的扰乱。管线建成后,管道、沿途气站会对沿线地区的敏感目标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四)煤层气利用 每年因煤炭开采而向大气排放的煤层气(主要含甲烷)约150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将会大大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 煤层气(煤矿瓦斯)燃烧利用过程中虽然会产生一定量的NOx,少量SO2和微量烟尘,但煤层气替代煤炭的燃烧利用可以大大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每年可节约煤炭20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减少75.6万吨(约占目前排放总量的3%),烟尘排放减少186万吨,同时还减少了煤灰占地产生的环境问题,避免了煤炭加工、运输时产生的扬尘等大气污染,有利于大气环境的改善。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保护 1、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监测环保指标,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教育,规范职工行为。 2、对规划建设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提高管道的焊接质量,减少泄漏事故。对清管作业及站场异常排放的煤层气,应使用火炬燃烧后排放。 4、在选场选站选线过程中必须避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站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要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进行降噪隔声处理。站场周围进行绿化,以控制噪声、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6、在选场、选站、选线过程中必须避开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林区、经济作物种植区,尽量不占良田,尽量避绕水域、沼泽地。合理规划已有道路至施工现场之间的连接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管道施工后,尽快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二)环境监测 1、项目建设前,必须系统监测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以便对比分析。 2、应选择一定数量的煤层气井,监测其在钻井、压裂、排采等作业过程对井场及周边生态环境、声学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 3、应对管道沟两侧1米内,以及集输站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对压缩站、发电站厂界外1公里范围内的声学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并对管线两侧各40米范围内和压气站场四周50米范围内环境风险评价。 4、对煤层气开采井网分布范围内的地下水影响进行评价,并对排污口上游100米至排污口下游4公里范围内的地表水影响进行评价。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监管 建立健全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的监管体系,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立法和制定有关政策,严格勘探开发煤层气企业的技术、资金、管理和人才准入标准,加强对项目核准、价格、质量、安全、环保、信息、标准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国家统一规划、总体开发,稳步推进煤层气开发和利用,避免项目一哄而上,防止资源和资金浪费。 二、分类别分步骤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 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工作力度,开展煤层气资源预测与综合评价研究。具备地面抽采条件的,要尽快实行“先采气、后采煤”,优先在煤与瓦斯突出区域、煤矿安全生产接续区域和开发条件好的煤层气资源富集区域进行地面抽采。制定煤层气含气量安全控制标准,完善以抽定产、以风定产为主要内容的煤矿瓦斯治理行业标准和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具体规定。优先支持45户重点监控企业建设瓦斯抽采系统;重点扶持瓦斯抽采率低于40%的矿井改造抽采系统;适当支持重点煤矿新建或改造抽采系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推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三、健全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积极争取出台有关政策: 煤层气开发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 对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对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仪器、零附件及专用工具,实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设备可在基准年限基础上实行加速折旧,折旧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抽采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2020年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抽采煤矿瓦斯并利用其作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所得,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五年。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煤矿企业利用煤矿瓦斯发电,可自发自用;多余电量需要上网的,由电网企业优先安排上网销售,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或执行当地火电脱硫机组标杆电价。 四、建立健全煤层气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适合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抽采利用的技术体系。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通过政策鼓励和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推进企业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加快建设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程实验室计划,形成自主创新网络体系和集成系统,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五、深化煤层气开发利用体制和机制改革 强调资源国家所有,改革煤层气开发体制和机制,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推动煤层气产业发展。建立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大型企业参与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利用。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外商投资煤层气资源的风险勘探、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煤层气技术合作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制定对外合作监管办法,健全并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投资不足的合同及时终止执行。 六、建立煤层气开发利用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基地 鼓励高校与国家级研发基地相结合,在国家和用人单位共同投入的机制下,建立高层次研发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为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统筹规划天然气和煤层气(煤矿瓦斯)管网建设 根据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统筹规划煤层气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兼顾两种资源管输要求和未来区域资源输出需要。国家制定煤层气质量标准,鼓励煤层气接入天然气管网,扩大煤层气消费范围。按照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快煤层气专用网管建设。 八、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依法清理并妥善解决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问题。凡新设探矿权,必须对煤炭、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凡煤层气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优先选择进行地面煤层气抽采,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名词解释
煤层气:赋存在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 煤矿瓦斯:从井下煤、岩体内涌出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总称。煤矿瓦斯的成份比较复杂,除甲烷(占80~90%)外,还含有重烃类(乙烷、丙烷)、二氧化碳、氮气和一些稀有气体,个别矿井还含有氢气,一氧化碳或硫化氢。 煤层气可采资源量:在特定的时间估算的已经探明(包括已经采出)和尚未探明的、在未来可预见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采出的煤层气资源总量。煤矿区煤层气可采资源量包括抽采消耗资源量和剩余可采资源量。 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查明了煤层气藏的地质特征、储层、及其含气性的展布规律和开采技术条件(包括储层物性、压力系统和气体流动能力等);通过实施小井网和/或单井试验或开发井网证实了勘探范围内的煤层气资源及可采性。煤层气资源的可靠程度很高,储量的可信系数为0.7~0.9。 煤层含气性:一般指煤层中含有甲烷等气体的特性,常用含气量、甲烷浓度、资源丰度和含气饱和度四个基本要素加以评价,它是煤层气资源评价的首要基础。 煤层含气量:煤层在地层条件下所含的煤层气的总量,包括逸散量(样品放入解吸罐前释放出的气体体积)、解吸量(样品从解吸罐释放出的气体体积)和残余量(解吸终止时仍残留在煤样中的气体体积)。 储层压力:是指作用于煤孔隙-裂隙空间内的流体压力,故又称为孔隙流体压力。 渗透性:裂隙系统在一定压力差下,允许流体(水、气、油)通过的性质,渗透性的大小用渗透率表示。煤的渗透性是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成败影响最大的储层特征参数之一。 毫达西:渗透率常用单位,符号为mD。1mD=0.987×10-3μm2(平方微米)。 煤层气资源丰度:对于特定的地质单元,单位面积内的煤层气的地质资源量,单位一般采用108m3/km2。 含气盆地(群):含煤层气盆地(群)的简称,是煤层气区划的二级单元。含气盆地是煤层气形成与赋存的基本地质构造单元,包括有明显边界的原型盆地和边界不易确定的残余盆地(群)。其中,原型盆地指在稳定的大地构造环境中形成,长期持续下沉,较少受到后期改造作用的盆地;残余盆地群,指形成早,在其后的地质历史中受到强烈剥蚀、变形并且叠加、深埋等改造作用的盆地(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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