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中电协防器[2009] 29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11月21日凌晨,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罹难。这次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注重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09)3号文件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国家各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个别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希望各矿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主要领导要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时刻牢记本企业产品与煤矿矿工生命紧密相联的忧患意识,查、防安全隐患,为煤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二、各单位领导要带领职工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标准化法》等国家法律,认真贯彻《防爆电器行业市场经营规范》。分会号召各单位在投标及其他销售经营活动中,以维护产品质量为第一需要,绝不任意压价或低于产品成本费用销售,不采取非正当的手段谋取中标,不以非法方式诋毁其他企业及其产品声誉,真正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维护防爆电器行业良好的经营秩序做出应尽的义务。
三、防爆电器是以安全为前提的特种电器,各单位在组织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觉遵守国家生产许可证及安标生产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坚决抵制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满足用户需要,为用户提供优质的防爆电器产品。
四、目前已近岁末年初阶段,正值完成今年生产任务,安排明年生产计划的非常时期,各单位领导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理智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适时屡顺经营秩序,合理安排工作计划,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圆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美好目标。
五、为加强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分会拟定于明年一季度召开加强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量工作会议,届时将邀请安标办及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一步落实《防爆电器行业市场经营规范》,提出改进和加强矿用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的措施和意见,敬请各矿用防爆电器生产企业领导密切关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